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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第四章 药品、器械内控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21 】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审核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相应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公司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品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库房所有药品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在库药品的实际数量与微机数一致,做到帐物相符。
2、中西药库根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使用、消耗规律,制定药品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每周上报一次采购计划,但遇特殊情况库存量不足时,随时上报采购计划,上报的药品若有2-3天之内未到货,要及时报告采购员催促药品。
3、对入库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数量短缺等情况,应按规定办理退换或补充手续,并做好入库和发票登记,对到货药品要及时在清单上勾选做标记。
4、如配货公司名称、药品名称、药品包装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上报科主任,并要求配送公司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做好登记。
5、保证日常各调剂室药品的及时供应发放工作,做好药品请领的签字工作,药品出库必须根据领药凭单,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发”的原则,按批号先后顺序,效期分发药品,严格执行复核查对制度、详细点收、双方签字,保证各调剂室工作顺利进行,严禁差错事故,做好节假日和突发应急事件的药品的保障供应。
6、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药品保管,须按药品性质分类保管,合理、安全贮存、建账立卡,出入有据,账物相符,并监测库房温湿度并记录。
7、对在库药品有效期进行监督管理。执行每月小盘点、季度大盘点制度,做到定期检查,变质失效、霉烂、虫蛀的药品不得使用,及时向采购员上报近效期、滞销药品清单,以便于积极与配送公司协调办理退换货工作,特殊情况应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
8、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批号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9、做好药品相关票据的传递工作,避免票据的丢失,并进行登记。
10、如遇药监或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问题药品通报,要积极召回调剂室内的问题药品,并保管好相关手续备查,同时报告科主任,与配送公司办理药品召回相关手续。
11、保存好分管期间所有药品的资质材料、入库登记、入库单、出库单、发票交接登记单、账本等凭据,并封存。
12、做好库房内卫生、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三、药品采购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各项文件,严格执行省采购平台上的品种目录、价格及配送公司。
2、每周按库房提供的采购计划,在省采购平台上点击采购药品。
3、对于配送公司3天内没有及时送到的药品要进行询问和记录,以保证临床用药。如果配送公司累计3次不能及时配送药品,要建立不良配送记录并报告科主任及主管院长。
4、对于急救药品、急需药品因配送公司没药而不能及时送货的,要立即与科主任协商进行处理。
5、保证节假日或突发应急事件药品储备做好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6、根据库房上报的滞销、近效期药品清单,及时联系配送公司进行处理并签字。
7、每半年审核一次配送公司资质材料,保证资质齐全、在有效期内且合法,并将核查情况汇总报告科主任。
8、收到库房传递的发票后,上网复核确认发票真伪并盖章
9、与会计交接入库药品发票时,要认真核对发票内容,以确定所交接的发票与发票登记本的内容一致,如有疑问马上与会计进行核实。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审定医院的用药计划。
2、制(修)订医院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及处方手册。
3、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并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4、研究解决医院临床用药的重大问题。
5、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指导改进。
6、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五、药械科工作职责
明确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药房人员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将药房主任、副主任、库管员、药房调剂员、采购员等的责、权进一步理清,科室内实行层层责任制(四级),各屋人员是第一级(直接责任人)—第二级(分管副主任)—第三级(主任)—第四级(分管院长),形成相互监督、及时反馈的良性机制,规避风险,确保药械科日常工作规范、安全有效地进行。
   1、药品
   (一)负责本院药房的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药房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二)领导药房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保证配发药品质量合格,确保质量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调配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四)督促检查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负责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
   (六)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的日常工作,经常征求医生与患者意见,了解临床用药需要,并在药事会上提出调整药品建议。
   (七)领导本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与技术考核,提出调配与奖惩意见。
   (八)负责药房工作人员的考勤,安排值班。
   2、器械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保证医疗、预防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负责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增添计划、定期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落实。
   (三)负责了解,检查各科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供应和调配工作。
   (四)负责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鉴定工作,建立档案和健全管理使用制度。经常检查使用人员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情况。
   (五)负责全院器械特别是器械库的管理工作如定期盘点、与供货公司约定效期更换制度等,建立健全科室各种管理制度、专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抽查制度等。

六、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管理目的: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及时出入库,合理控制库存
适用范围:库管员
   1、药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专业技能。
   2、药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的供应、贮存、保管制度,严格把握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3、按照医院基本供应药品目录及库存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不得无故拖延或超前提出采购计划,按照科里规定的库存上、下限,合理控制库存,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科核心组每月抽查一次。
   4、及时完成药品出、入库任务。入库药品必须按照入库登记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效期等内容,并且有合格的质检报告单、随货同行单及药品发票,做好入库登记。
   5、严格执行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对效期在1年以内的药品不得入库,特殊抢救药品需入库时,必须经科主任签字,效期在近半年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并通知采购员及配送公司退药,避免药品过期失效。
   6、及时做好票据的登记管理,转交票据到财务室要严格执行签字制度,保证药品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保证临床用药。
   7、严禁私自与厂商家更换药品。如有特殊原因,需由供应商提供药品更换申请,并加盖公司红章后办理。如更换药品与原批号不同,需配备新批号药品的质检报告单,报科主任审批,并到药剂科登记。
   8、药品出库时,药库管理员应坚持“先入先出”、“近期先出”并按批号发货的出库原则。
   9、药品出库时,如发现质量异常情况,应停止发货,并做记录,同时通知科主任、采购员及配送公司。
   10、要按照药品性质做好分类保管工作,注意保证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符合标准,对需低温贮藏的药品要保证按标准储藏。
   11、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保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院的相关制度执行。
   12、做好安全四防工作,保证消防设备完好,不在库房会友,严禁吸烟。
   13、在药品保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贿赂。

七、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以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药械科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由科主任和各班组组长组成。
   2、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科内日常工作及特殊管理药品,进行随机项目检查一次。
   3、在科会上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4、对要求整改后的效果进行跟踪反馈,并做好记录。
   5、结合各组实际的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采购员:
   (1)采购计划是否按时完成,核对配送公司是否正确。
   (2)特殊药品采购及时登记做到“一单一采”。
   (3)近效期、破损、滞销药品的处理情况:是否及时通知配送公司。
   (4)购入药品金额是否及时入帐。
   (5)票据管理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6)配送公司资质收集、审核是否符合规定。
   (7)如遇特殊情况更换配送公司是否登记、是否上报科主任、分管院长。
   (8)是否进行网上采购。
   库管员:
   (1)入库验收是否严格执行标书文件,查入库登记内容是否齐全、质检单、随货同行单的保管情况,是否发生串标现象等。
   (2)是否做到保证药品质量,及时出库是否做到“先入先出,近期先出”,确保临床药品的供应。
   (3)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4)是否做到库存量适宜,小库存药品库存量是否符合要求。
   (5)采购计划书写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是否齐全,计划是否及时,计划是否超大或过小,是否有断药情况。
   (6)麻醉药管理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册登记、专用账册、双人双锁。
   (7)是否及时记录库房及冷藏柜的温湿度。
   (8)药品养护情况。
   (9)是否及时上报近效期、破损、滞销药品。
   调剂员:
   (1)药品请领程序:提请计划是否及时、来药是否核对及双人签字,微机是否及时接收确认。
   (2)药品调剂程序: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审核处方、微机确认、调剂药品操作、处方双复核确认是否正确。
   (3)处方审核:不合格处方是否及时登记。
   (4)贵重药品统计:账物是否相符。
   (5)效期管理情况:药品效期管理是否做到专人负责,近效期退库申请,呆滞、破损药品是否及时上报。
   (6)麻醉药品管理: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专用处方、专柜存放、专册登记、专用账册,是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卡相符,处方书写是否合格。
   (7)毒性药品管理:是否做到专人管理单独加锁存放,标识是否清楚。
   (8)精神药品管理:是否做到单独存放,账、物、卡相符情况。
   (9)交接班登记是否完整。
   (10)月盘点:盘点、制表、抽查药品的盘点准确率。
   (11)住院药房摆药登记情况:是否落实核对制度
   (12)是否及时与临床科室沟通解决相关问题。
   药品会计:
   (1)药品发票审核是否及时,微机确认是否及时。
   (2)药品价格调整,是否根据有关文件进行及时调整。
   (3)药品盘点:月报表是否按时完成
   (4)处方保存情况。
   (5)月盘点上报是否及时、准确。
   (6)票据交接是否登记。
   (7)票据入账是否及时。
   微机管理:
   (1)药品入库单、出库单的制作是否及时。
   (2)药品基础数据建立是否规范有无漏项、错误。
   (3)更换生产商的品种微机中是否及时更改。
   (4)欠发票入账登记是否及时。
   (5)特殊采购药品是否严格执行“一单一采”,是否及时建账、入库、出库,做到及时封账。
   临床药学:
   (1)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是否掌握。
   (2)处方点评是否按时完成。
   (3)病历分析是否按时完成。
   (4)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是否及时。
   (5)完成是否及时。
   (6)查房记录是否完整。
   (7)文件归档是否及时。

八、医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械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患者健康服务。
   1、西药管理
   (一)采购
   药库管理人员、采购员负责全院药品的后勤保障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账付款。
   (三)保管
   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的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账、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四)调配
   调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签字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
   门诊药房药品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外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2、中药管理
   (一)采购
   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采购人员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
   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账,要求账物相符。
   (三)保管
   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账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
   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
   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账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3、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用,麻醉药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执行,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二)药械科对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账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为住院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日常用量。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有效,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药理作用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用量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账登记,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四)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名盖章发出,对未注明“生用”中药,应当付炮制品,调配毒性药品用具必须随时清洗干净,技工炮制毒性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五)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管、专账登记调入与使用,调配毒性试剂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九、药库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范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在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一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一绿色;不合格药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账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报质量管理机构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账、货管理工作,按月、季盘存,确保账、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1、住院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到药库领取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的处方、空安瓿(废贴)由库管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2、麻醉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3、对出库的麻醉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十一、麻醉药品储存制度

1、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室储存麻醉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库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摄像头,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储存各环节(药库、药房、病区、手术室)都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3、药库储存麻醉药品应保持合理库存,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药房、病区储存麻醉药品应根据用量规定固定基数,建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药库、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进出的逐笔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3年。

十二、麻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登记,报医院加盖公章,与供药单位及时协商解决。
2、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进行登记。
3、回收的麻醉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应定期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区卫生行政部门人员、药房负责人、院方负责人及后勤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砸碎销毁,销毁时,应有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派人监督,对销毁进行登记及参加销毁人员签字并确认。

十三、药房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2、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3、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学生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4、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交代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5、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6、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7、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院领导处理。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十四、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依法资格认定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验收人员应根据药品购进单据,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管理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
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
6、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称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6)首次购进的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厂检验报告书。

十五、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为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3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促使用。
7、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调配使用。

十六、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本院药品的采购、管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1、药品的采购与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吉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并监督管理药品的使用,严禁临床各科室和个人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所有药品必须在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按规定进行网上采购,但省药品平台上不能完成的药品适当网下采购。
   3、药品采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质优、价廉原则;
   (2)坚持注重品牌、兼顾基本临床治疗需求原则;
   (3)坚持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最低价原则;
   (4)坚持公司配送及时、诚实守信原则;
   (5)坚持小普药供应能力与采购量、采购品种相平行原则;
   (6)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
   (7)坚持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询价采购、快速便捷原则。
   4、网下采购品种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1)省采购网上没有且患者急需的品种(如同仁堂的产品);
   (2)省采购网上药品GMP过期的品种;
(3)省采购网上价格悬殊太大的品种。
(4)省采购网上有价,由于价格上涨,不能供的品种。
   5、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药械科备齐供货方的材料并按规定备案,供货方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公司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证合一者除外)
   (5)质量保障协议;
   (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6、药品集中采购采取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供货公司由药械科初审,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作为医院入围供货公司,除特殊情况不再增加新公司。
   7、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8、库管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合理地在吉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务科审批,特殊情况或采购量较大需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9、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公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10、采购人员必须采购有批准文号、有厂商、有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11、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收集齐相关质检报告、入、出库单,并负责装订成册,按规定保存备查。库管员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对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12、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入库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入库员、库管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交药剂科主任签字审核,再交院长审批,签字后交财务科。
   13、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交财务科审核,审核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再交院长批准签字,医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最后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
   1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剂科对药品执行每月一小盘、每季度一大盘的盘点制度,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5、药剂科必须每季度向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本季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1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医院。

十七、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药材的管理,体现中医中药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学,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中药材(即中药饮片、中草药,以下统称中药材)的采购与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负责全院中药材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并监督管理中药材的使用,严禁临床各科室和个人自购、自制、自销中药材。
   2、中药材的采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质优、价廉原则;
   (三)坚持注重品牌、兼顾基本临床治疗需求原则;
   (四)坚持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最低价原则;
   (五)坚持公司配送及时、诚实守信原则;
   (六)坚持供应能力与采购量、采购品种相平行原则;
   (七)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
   3、采购中药材,必须根据本院临床需要,按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公司购进中药材。
   4、合法的供应公司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障协议,其中前三项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印章,将这些材料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采购国家要求监测黄曲霉素的中药材,还需验证黄曲霉素检测报告单并存档备查,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中药材集中采购采取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集中限价采购,,以及国家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供货公司由药剂科通过价格比较、多次实地考察公司规模、中药材各品种的外观品质、库房储存条件等进行论证,严格按招标原则进行初审,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入围供货公司,除特殊情况不再增加新公司。
   6、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中药材的采购工作。中药材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采购人员根据临床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合理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务科审批,特殊情况或采购量较大需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7、采购中药材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并检查相关质检报告,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收集齐相关质检报告、入、出库单,并负责装订成册,按规定保存备查。库管员对不符合要求的中药材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对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中药材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入库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入库员、库管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月底交采购员签字、交药剂科主任签字审核,再交院长审批,签字后交财务科。
   9、中药材还款期三个月。
   10、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剂科对药品执行每月一小盘、每季度一大盘的盘点制度,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1、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材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12、加强采购管理,满足临床用药需求。一般药品应备有1-2个月左右的库存量;对季节性较强、市场紧缺的品种和部分中药中药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库存量。
   1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医院。

十八、药品(器械)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在我院使用的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我院成立不良发应监测小组,由业务院长、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2、我院指定兼职人员作为不良反应信息员,负责本单位药品(器械)的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工作,并每月上报药监局。
   3、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我院临床应用的所有药品、器械引起的所有的可疑不良反应,包括一般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4、全院医护人员特别是临床医师和护士在临床诊断过程中积极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本院所使用药品(器械)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包含说明书上已注明的)应当立即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记录》,并上报科主任或护士长,对新的(指说明书上未记载)、严重的不良发应通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同时上报药剂科及医务科。
   5、院内上报时限:一般的不良反应,每月20号(节假日顺延)各科室把记录报给不良反应信息员,新的、严重的不良发应应立即上报药剂科、医务科。
   6、上报药监局时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对收集到的药品(器械)的不良反应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发应在15日内上报,其中死亡病例立即上报,其他药品(器械)不良发应在30日内上报,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上报。
   7、我院如发现群体不良反应(3人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8、发现非本医疗机构所经营药品引起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可直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确认有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且停止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员应立即通知保管员、调剂员,停止该批号药品销售,对已调配出去的部分药品由药剂科负责召回,并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方法处理,同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不良发应监测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十九、卫生材料及小器械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所需的卫材、仪器设备,均由药械科统一采购、供应。非医疗所需卫材、仪器设备由院办统一采购、供应。一切均由院办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请领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一般消耗性卫材、器械用品,报院领导批准执行;按校资产处标准的固定资产采购,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执行。五万元以上器械通过学校招标采购办统一招标采购。
3、一般器械用品按计划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市场调研,按招标程序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严格按学校资产验收程序验收、入库上账、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请领、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器械要按固定资产性质分类保管,要求账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清洁防止损坏丢失,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7、失去功能的各种器械,要按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办理报费手续,贵重仪器设备的报废、毁损、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负责填写申请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报学校资产处批准执行。
8、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维修申请书,送交院办公室,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十、器械采购员工作职责

1、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应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固定资产需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同意签字后,方能采购;千元以上的资产,需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方能采购。
2、按照库管员的采购计划,定期进行采购。
3、对抢救病员急需物品,可随时采购,采购员,在院内确定的供应商中,同质价廉采购,保障临床抢救使用。

二十一、器械报废、领发制度

1、报废及损坏丢失物品需持实物填写好报废、赔偿单,根据医院有关规定予以报废或赔偿。
2、大型仪器报废需经科主任签字,器械科同意后,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3、每月按规定时间,根据各科室需要发放各种物品。发放时由管理员填写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交需方、二份交财务科、一份作库存)并应双方签字。
4、进口仪器及大型医疗器械,经管理员及技师验收后发放,同时向使用者讲解仪器性能、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二十二、医疗仪器设备维修制度

1、医院办公室负责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仪器改进及报废仪器的鉴定工作。
2、各科室送修仪器必须登记,并注明所属附件。仪器修好后经使用科室试用合格,领取者签字,以示交接。
3、各维修室应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对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4、仪器维修常用消耗零件一律由科长批准领取,贵重配件的领用须由分管院长批准,同时交回旧件。
5、贵重精密及抢救用仪器维修后,要详细填写修理记录,由责任工程师审阅后签字存档,属于计量仪器应按医院《计量管理规定》执行。
6、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各科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除维修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修理;贵重精密仪器的维修,需二人以上技术人员进行,不得个人处理。凡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8、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仪器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处理。
9、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需到外地厂家或请专家来院修理,必须由科长提出意见,报院领导批准办理。
10、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一律由科室提出理由,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二十三、医疗器械的报废和更新制度

1、医疗器械经多年使用自然损坏,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疗器械维修人员检修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药械科,由药械科组织人员审查论证,报请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生效。
2、医疗器械报废批准,根据需要更新相应的医疗器械。对于淘汰的医疗器械,根据需要更换新型设备。
3、对于报废的医疗器械,一律交回医疗器械维修室,维修室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充分利用报废的医疗器械,修旧利废,保证我院医疗器械的完好使用。
4、报废器械审查论证由下列人员组成:分管院长、药械科长、报废科室有关领导、维修人员,每季审查报废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并有记录。

二十四、申请订购医疗设备的规定

1、进口设备
   (一)申请进口医疗设备,按上级的规定每年7月10日前申报下一年度的计划。为此,各科室平时积累有关资料,对所需订购的设备于每年5月30日前选好样本,按要求填好正式订货卡单,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办公室汇总,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二)各科室应根据医疗、科研的需要,平时注意搜集资料,对所需仪器的性质、质量认真了解,对大型贵重仪器国内已有使用单位者,应尽量先进行考查,组织论证评价,必要时可报请院领导批准,组织专人考察,以确定哪一个国家、厂商、型号的更为适用。
   (三)凡是没有样本,并提不出仪器的性能、质量情况的,均不能申请订货,药械科亦不接受这类申请,若需查阅样本资料者,可到资料室查阅。
   (四)急需的个别设备如价格低于一千元,可不受以上申报日期的限制,随时与器械科联系,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待落实后方可订货。
2、国产设备
   (一)各科室应在上一年12月底,编好下一年度国产大型贵重仪器(单机一千元以上)申请计划。在填写申请计划时,应选好产地、厂家、型号,并尽量提供样本,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科。
   (二)办公室根据申请计划,对需要情况进行调配研究后,编制全院的医疗设备计划,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再与有关单位办理订货手续。
   (三)凡是国产新型较贵重的仪器,各科室应尽可能到使用单位考察,确有把握时再行申请。
   (四)如属医疗、科研急需,单机低于一千元的医疗设备,在编制年度计划未申请者,可以随时写申请报告,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药械科,由药械科根据需要报请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进行安排,对外订货。
   (五)除药械科正常供应的各种消耗性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外,凡需增加新品种,使用单位要先写申请报告,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批;申请报告应先送交药械科审查,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由药械科负责办理订货。
   (六)各科一律不得自行对外签定订货合同。职工外出参加各种会议时,对会议上由厂商介绍的产品,应将合同单带回,药械科按以上规定办理订货,任何个人均不得代表医院签定订货合同。

二十五、门诊药房调剂室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及处方管理规定调配处方。
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6、调配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7、急诊处方随到随调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8、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10、发药品时,向病人详细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凡乳剂、混悬剂必须交代“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11、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二十六、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精神药品和其他药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严防差错事故。
2、按分工,负责做好药品的请领、分发、保管、报损、回收、登记、统计(账物相符)和药品调配发放,摆药,交代用法等工作。
3、仔细审方,审医嘱,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处方和医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纠正。
4、主动深入病区,征求意见,设法供应药品,一切为临床,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
5、按职称对下级人员和实习生的业务进行技术指导。
6、正确使用电脑,冰箱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7、搞好工作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整齐清洁。

二十七、中药房工作制度

1、药学人员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配方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和“处方制度”的规定。
3、若医生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
4、药学人员在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认准药品,称准剂量,不得估计取药。
5、调配含有毒、限、剧及麻醉药品处方时,要严格按照“毒、麻、药品管理办法”和“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调配中药颗粒时,要仔细检查药品标签、效期,对过期变质或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不得发出。
7、处方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8、为了保证药品安全,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房。 

二十八、药品医保对照流程图

二十九、药库工作流程图

 


 

三十、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图

 


 


三十一、药品验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