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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校内磋商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4-07 】

一、项目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SYY2025003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万元

采购需求:一批中药配方颗粒,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其中一项先达到限制为准。

质保期为采购货物所标注的有效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医院(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156号)5楼525室。

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至以上地点免费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医院(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156号)5楼52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医院(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156号)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医院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431-85098357

2.采购承办单位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156号5楼

联系方式:黄老师 0431-85098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431-85098121

供稿:刘秀峰

初审:许立春

复审:谷兴杰

终审:王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