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504号)精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试点工作,并于2015年12月起在北京市、天津市、吉林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始实施。
为什么要将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在消灭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过程中,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糖丸)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消灭脊灰进程到了最后阶段,世界上其他国家也在逐渐从全程接种IPV的免疫程序过渡至IPV/OPV序贯程序。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也不再推荐仅接种OPV的免疫程序,建议所有国家应至少使用1剂IPV,更新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政策。脊灰疫苗减毒活疫苗(OPV)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疫苗,是全球消灭脊灰行动的首选疫苗,但在罕见的情况下可发生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病毒(VAPP)病例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病例。IPV也可安全有效地用于控制和消灭脊灰,而且一般不会产生VAPP和VDPV病例。因此经综合考虑,我国决定将脊灰疫苗免疫程序(2、3、4月龄、4周岁各口服1剂OPV)中引入1剂IPV,改为2月龄首剂接种1剂IPV,3、4月龄及4周岁各口服1剂OPV,以降低或消除发生VAPP的风险。
为什么现在引入IPV?
OPV在全球消灭脊灰和我国实现无脊灰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疫苗,在全球消灭脊灰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仍不可替代。
随着消灭脊灰进程到了最后阶段,世界上很多其他国家也在逐渐从全程接种OPV开始引入IPV,WHO也不再推荐仅接种OPV的程序。